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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别胜新婚?朝暮斯守??
论题描述: 对于现代都市青年情侣来说,都要求有自己的空间和相对的自由,但是又有人迷恋朝暮相守的安全感,而且都各有理由和理论!
小别胜新婚的甜蜜可以美美激情,火花四溢,又有相对自由的空间;
朝暮斯守带来安全感,平淡温馨,共同渡过平凡的分分秒秒;
你会选择???
本期奖品: 三个月VIP会员服务
开始时间:2007-1-17
结束时间:2007-2-17
浏览量:14565
   
86 : 51
 
 主观点:选择小别胜新婚
 
参加人数:86   正方得票:208 投正方一票
  第1楼    辩手:天涯孤雁    2007-1-17 9:57:00
人的感情既丰富又复杂。一对恩爱夫妻长年形影不离地生活在一起,反而体察不到相互之间的强烈吸引力;但是,两人一旦分居两地,彼此的思念和爱恋之情就会油然而生,越来越强烈,越来越深沉;相互间的情爱欲望也会与日俱增。这样一来,当两人团聚时,蓄积已久的感情就会象洪水一样迅猛地冲破闸门,汹涌澎湃,不可遏止。这种巨大的感情力量就是“小别胜新婚”的重要“能源”。
  第2楼    辩手:西木    2007-1-17 10:47:00
这个社会是复杂的,很多夫妻是日日月月年年生活在一个空间里的,但男人还不照样是花天酒地?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例子,他们或许是为了寻找刺激又或许是为了给平淡的生活注入一点新奇........但是那只是种种的借口!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女人就会是男人身后的人了,就成了整天以男人为中心的生活状况,而男人是恰恰相反的,并会认为女人在退步,无法沟通.........总之,借口.问题会有很多。所以两个人居住两地的好处太多了!对于双方都是!
  第3楼    辩手:满山红叶    2007-1-17 10:57:00
对于两个朝暮斯守的人来讲我想还是来次小别,因为经常在一起久了让人压仰好象左手拉右手没感觉了,小别一下让彼此之间有个思念的空间。
  第4楼    辩手:天涯孤雁    2007-1-17 12:05:00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斯守!
小别只是给爱情添加新的崔化剂而已!
世界最远的距离不是物理的距离而是心与心的距离。
当你和他共枕同眠而彼此心里想的都是别人,朝暮斯守又有何用!
这样的日子还会长久吗?这还是你要的爱情吗?
真爱就要经得起考验,小别又何防!

关键词: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第5楼    辩手:songgjs    2007-1-17 12:39:00
现在的人工作压力都很大 ,工作时间也不固定,本人赞成周末夫妻,大家有自己的空间,一周在一起两天也比较有情调
  第6楼    辩手:冰心雪梅    2007-1-17 13:33:00
只有在小别中体会了那种思念的痛苦,才会在相聚中感受那种相守的幸福,就像没有体会过痛苦,就不知道什么叫快乐。没有体会过思念的痛苦,又怎么会知道相聚的幸福。而且在分开时的那种思念真的会像酒一样,越久越醇。而只有在分开的日子里也才会知道对方的重要,在相聚时彼此更加珍惜对方。
  第7楼    辩手:夜中人    2007-1-17 13:50:00
绝对
  第8楼    辩手:流浪汉    2007-1-17 14:12:00
小别胜新婚只是在两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无奈的一个彼此的安慰.既然两人已成婚就应该朝暮斯守在一起,生活本是平淡,但日子就是这样过的.真实.
  第9楼    辩手:    2007-1-17 14:35:00
我非常赞同小别胜新婚的,如胶似漆的在一起总会有生厌的时候,真正的生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当分开一段时间的时候,那种相思的感觉才是真正的幸福。
  第10楼    辩手:jsha    2007-1-17 15:55:00
  第11楼    辩手:渴望之颠    2007-1-17 17:25:00
当然系小别胜新婚啦, 你试想日对夜对,无新鲜感,玩厌了,没趣,但是不单一小别,而是搞点新意:变造型,变个性,<总有不同处才行> 关键<让我好象跟别人做爱一样>就最高境界...本人推荐
  第12楼    辩手:渴望之颠    2007-1-17 17:37:00
搞点新意:变造型,变个性,<总有不同处才行> 关键感觉<让我好象跟别人做爱一样>就最高境界...本人<推荐和蔼相处>
  第13楼    辩手:渴望之颠    2007-1-17 17:39:00
男的站出来...说两句,真正的感受..我说得对不对...
  第14楼    辩手:memory    2007-1-17 18:24:00
没有必要和他一直在一起,偶尔的离开后想他的感觉是会很快知道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很重要的。
  第15楼    辩手:血色年华    2007-1-17 21:04:00
短暂的离开也是件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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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观点:选择朝暮斯守
 
参加人数:51  反方得票:177 投反方一票
  第1楼    辩手:上帝的女人    2007-1-17 9:58:00
也许我也相信小别胜新婚。

但我更想选择朝暮斯守。

在现在这个社会。可能是我太不相信男人了吧!



  第2楼    辩手:北极的鱼    2007-1-17 10:21:00
小别胜新婚只是在两个人逼不得已的不能在一起时做为一个彼此的安慰,每个人都会希望彼此之间能永相斯守在一起而不是天隔一方.饱受相思之苦.牵挂,想念对方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朝暮斯守在一起虽然平淡但是真实.也同意一楼所说的.在现在这个社会,男人有点不可相信了!呵呵~~
  第3楼    辩手:华圣    2007-1-17 11:05:00
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喜欢稳定的家庭,婚姻,希望只有一个生活的伴侣,我宁愿只守侯着一个人,这样也许会让我有点安全感,当然还要看两个人的感情深厚,我想生活在一起的话,还是要多沟通,毕竟是少年夫妻老来伴,成熟稳重一点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哦、、、
  第4楼    辩手:蝶翅轻舞    2007-1-17 11:31:00
虽然小别胜新婚是很多人的观点,但是现代人都缺乏安全意识,相爱的人天天在一起只能增进感情,双方仍然可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我觉得重点是相处的方式而不是分开才能使双方更好
  第5楼    辩手:蓝玫瑰    2007-1-17 11:46:00
我选择朝暮厮守,也许小别胜新婚给您带来激情,但是也带来了距离,当今社会什么都快,包括感情的变化啊,还是要厮守的好。
  第6楼    辩手:红红    2007-1-17 13:58:00
但是世上没(小龙女和杨过一样的故事)那必尽是故事吗,
现在那里有一个男人为了等他心爱的女人等了十六年的呢。现在的女人也不会让一个他深爱的男人为他这样付出的吧
  第7楼    辩手:秋实    2007-1-17 14:06:00
谁不希望每对夫妻能朝暮斯守,最起码少了一份牵挂和思念,同时,一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不是为共建的爱巢添砖加瓦吗?
  第8楼    辩手:黄阅    2007-1-17 14:27:00
当然会先择后者啦 因为每天下班回家能看到自己心爱的人,那才是人生最大的乐事!
  第9楼    辩手:伏羲    2007-1-17 14:34:00
小别的定义是什么?看了那么多人的说法,好象这里的小别是指一个礼拜或以上吧,噢,天,那可接受不了!!我认为的小别是指每天早上起来吃过早餐,然后分开十个小时,各自投入的专心上班,晚上下班后,不加班的先买菜回家~~等另一半回来的时间里叫做小别!很显然我的小别在这叫做朝暮斯守.
  第10楼    辩手:wl2006    2007-1-17 15:37:00
“小别胜新婚”一词是为短暂的、没有规律的分别重逢而造,不能够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即使形成了这种生活方式,都会有这样、那样的苦衷。爱,是一种自身的心灵感受,更是一种相互的责任!!!
  第11楼    辩手:文非丝雨    2007-1-17 15:45:00
离别是痛苦的回味,厮守是永不嫌弃的水
  第12楼    辩手:情丝    2007-1-17 16:14:00
所谓"小别胜新婚"无非是爱恋的人对不能厮守只能短聚的无奈之言,如果真的小别胜新婚,那每个新婚的先别洞房花烛,各自分开几天,看是什么滋味.呵呵,没人会愿意吧?不是都把女人比做花吗,男女刚爱恋时互相在对方的眼里都象花儿一样,那么美那么好.在你面前放盆鲜艳的花,你看着赏心悦目,可要天天坐那里看,不但你会看花了眼,觉得那花不是那么喜欢,那花也因你只知道看而不知道护理而长了草失了水,失去了活力和芬芳.爱恋的人都希望相守,不希望相守那也不是真的爱恋.当你想到你心里的她(他)时心不在荡漾,别说小别,就是大别,也未必有新婚的感觉.用心爱,新婚的滋味就在你的心里.
  第13楼    辩手:xxiaoling    2007-1-17 16:24:00
让爱在生活的点滴中升华!!偶尔的小浪漫也是有必要的.
  第14楼    辩手:涟漪菲菲    2007-1-17 16:43:00
我记得在一个杂志上看到过周末夫妻,每星期相聚两天。也许带来激情,但是也带来了距离,当今社会什么都快,包括感情的变化,还是要厮守的好。 只要两个人有心及懂得享受生活,平平淡淡同样可以很幸福。
  第15楼    辩手:心灵花园    2007-1-17 16:49:00
我不怕忘记什么,但是我一定不会忘记自己所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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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楼    第三方:为了明天    2007-1-17 9:59:00
这个很难说,不过是我的话,我想彼此最好不要天天在一起,各自有各自的工作单位,但是又不要离家太远,这样的话,上班就各自工作,下班后一起买菜做饭,晚上两个人一起或者带上子女去逛逛街呀或偎依在一起看电视节目什么的啊~那感觉应该不错!
  第2楼    第三方:凡人凡心    2007-1-17 11:48:00
各人的处景多不一样 刻意去做 效果不一定好 男人要勇敢得站到女人背后 女人要全力支持男人
  第3楼    第三方:vivian    2007-1-17 12:10:00
同意第1楼观点,不错,我的一位好友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白天都各自忙自己的工作,晚上下班后一起烧饭,合理分工,女的洗菜,男的烧菜。饭后或是看电视或是玩游戏或是到酒巴消遣。。。。。很甜蜜。
  第4楼    第三方:雪峰骄客    2007-1-17 12:34:00
很难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不同的心态,不同的生活方式所出的结果都不一样,看自己的心态。如果你的心属于平淡和有BB的那种,你就需要迷恋朝暮相守有家的感觉。如果你的心属于好动的那种,就会有需要自己的空间和相对的自由了,我本人是属于中性的那种,希望有家的感觉,也有相对的自由,但是不好找这样的老婆吧!
  第5楼    第三方:蓝色天空    2007-1-17 14:12:00
也不可分的太久了,经常在一起就会出现较多的意见,可离的久了也就会感到不安,人啊就是这样的
还是要看两人的基础,尤其是现在的这个上社会,有许多你想不到的事情太多了,有激情是最好,没有呢?
怎么办
  第6楼    第三方:梅花盛开    2007-1-17 15:11:00
我觉得分合的时间都要有一个度!适可而止!时间会淡漠一切,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现实!感情也一样,更需要悉心的呵护和磨合!在日益烦嚣的当今社会,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很多的方式让我们无可厚非。那么,谁又能为情感的等式划等号呢?
  第7楼    第三方:嘿媚儿    2007-1-17 15:40:00
彼此的自由空间不是在一起就没了的。若相互不信任彼此横加干涉,哪怕远隔十万八千里照样没有自由!
我理想中的夫妻是要生活在一起,白天的小别,晚上的小聚,可以有很多时间一起做些喜欢的事情,变着花样给我们的生活增加甜蜜度。若条件允许,夫妻俩各自有套房子隔段时间换换地方住,或者偶尔俩人去酒店开房寻找刺激,增加新鲜感。有空的时候找个地方旅游散散心,松弛一下神经,也给大脑换换氧气。平时多想点新鲜浪漫的咚咚为婚姻生活增加乐趣。只要两个人有心及懂得享受生活,平平淡淡同样可以很幸福,一块钱的蜡烛可以创造浪漫,两块钱的玫瑰也可以带来惊喜。
  第8楼    第三方:嘿媚儿    2007-1-17 15:55:00
彼此的自由空间不是在一起就没了的。若相互不信任彼此横加干涉,哪怕远隔十万八千里照样没有自由!
我理想中的夫妻是要生活在一起,白天的小别,晚上的小聚,可以有很多时间一起做些喜欢的事情,变着花样给我们的生活增加甜蜜度。但一定要给予彼此自由,若分分秒秒都缠在一起即使有再多的花样也会腻的。
若条件允许,夫妻俩各有套房子,给各自一个生活空间。偶尔换换身份彼此做客,或隔段时间换换地方住,增加新鲜感,平时多想点新鲜浪漫的点子为生活增加乐趣。有空的时候找个地方旅游散散心,松弛一下神经,也给大脑换换氧气。
只要两个人有心及懂得享受生活,平平淡淡同样可以很幸福。一块钱的蜡烛可以创造浪漫,两块钱的玫瑰也可以带来惊喜。
呵呵,刚漏掉了一些话,重新发一遍,敬请见谅。
  第9楼    第三方:kuan    2007-1-17 19:07:00
其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很简单 很简单!!!再有钱,再有什么,你还是得吃饭,喝水,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好好珍惜彼此是真的,珍惜再珍惜!
  第10楼    第三方:风铃草    2007-1-17 19:07:00
这个很难说.不管在是一起还是分开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的心没有距离,走到哪她或他都把对方记挂心里.就算平平淡淡也是一种幸福吧.
  第11楼    第三方:dotey    2007-1-17 19:51:00
婚姻是一双穿在脚上的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第12楼    第三方:快乐自己    2007-1-17 20:16:00
现代人的生活世界充满了激烈的竞争,两人小别是属于很正常的事。一般来说,两人能走到一起都是经历过磨难的。谁有愿意分开呢。。。。都是生活的逼迫啊
  第13楼    第三方:孤馆寒窗    2007-1-17 20:34:00
其实,这个问题很难说,各有各的活法了.那就要看各自的人生态度.小别胜新婚的甜蜜可以美美激情,火花四溢,又有相对自由的空间.看起来比较现实. 但朝暮斯守似乎比较符合真正的爱情.

  第14楼    第三方:hhhchenxi    2007-1-18 6:00:00
人是高级动物,都有性得欲望!分开、独立来看性和爱,都是片面的!
  第15楼    第三方:jiangnannv4682    2007-1-18 8:51:00
都好呀,小别一段时间或斯守在一起都可以呀,各有各的乐趣!!
第三方观点发表数:65    页次:1/5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页